宰予(子我、宰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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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予字子我,因此又称宰我。生卒年不详。鲁国人。

      宰予的生平活动不详;《史记.仲尼弟子列传》说:“宰我为临菑大夫,与田常作乱,以夷其族,孔子耻之。”但是《春秋左传》只字未提,反而记有另一个字子我的人物(阚止),因此后世多认为《史记》误将两人混为一谈。宰予名列《论语》所称“四科十哲”之言语科,“言语”意指外交辞令。唐代,玄宗追封“齐侯”。宋代,真宗加封“临菑公”,南宋度宗又进封“齐公”。明代,世宗诏改“先贤宰子”。

      宰予以言词典雅闻名,《孟子》说他“善为说辞”,《大戴礼记》说“宰予之辞,雅而文也”。如此说来,宰予应该读了很多典籍文献,才能够使用典雅的文辞。不过,儒家之学的精华,在于文字中所蕴含的道理,所以是否能够深入理解典籍文献的意义,是儒家学者学习的关键。从《论语》中宰予和孔子的两则问答,可以看到这一点的重要性:

      《论语.八佾》记载:“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使民战栗。’子闻之曰:‘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’”鲁哀公向宰予询问种植社树的办法(“社”是祭祀土地之神的地方),宰予便说出过往历史上的各种制度,最后又说:“我们周代是种栗树,这是为了要让人民战栗。”宰予的确熟读古制,但是历代种不同的树,是为了配合土壤,选择适合生存的树木,所以周代种栗树根本不是为了要让人民畏惧。宰予这么说,不仅是随意附会,更糟糕的是会让哀公认为上位者可以向人民示威、让人民畏惧,所以孔子听到这件事情以后相当不高兴。 

      另一则〈阳货〉中的记述,则是关于丧期的问题。依照礼制,应该要为父母守三年之丧(共二十五个月),宰予认为这样实在太久了,于是便问孔子:“三年之丧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宰予的意思是,自然界的规律就是一年一次循环,人间的事务也不应该停顿这么久。孔子听了之后,反问宰予:“父母过世才一年,就吃白米饭、穿华美的衣服享受起来,你觉得安心吗?”宰予回答:“安心。”孔子说:“君子居丧,是因为没有心情享乐、也没有心情做事,所以才停止这些活动。如果你心里不会因为哀伤而不安,那就这样办吧。”宰予离开以后,孔子感叹地说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丧也。予也,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?”(宰予实在不仁啊!小孩要到了三岁,才能自己好好走路,不用让父母整天牵着抱着。三年之丧,是天下人都这么做的办法。宰予对他的父母能同样有三年之爱吗?)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,或许会觉得宰予的办法有道理。但是礼制有它所象征的精神意义,以丧期来说,一是要表达生者对于死者的哀思,二则是要区别亲疏远近。宰予显然没有注意到丧期的意义,所以才会想到要比照自然界的规律,又将父母之丧的丧期,等同于其他关系较疏远的亲属。三年之制,一直沿用到清朝;今日虽然因为社会形态变迁,已经不再实行,但是丧假以亲属的关系规定天数,仍然保存着礼制原本的精神。

      白天睡懒觉而被孔子责备,是宰予最为人所知的故事,其实宰予并不如想像中不学无术,他熟读经典文献之外,也相当敬仰孔子[《孟子》],只是会因为不了解文献的意义而出错。现代人研读儒家经典中的古文古词的时候,比宰予更需要注意,不能因为望文生义,反而得出与儒家真正精神相违背的理解。另一方面,事随时易,所以古人的做法的确未必适用于今日,但是许多重要精神的价值与意义,不会随着时间而湮没,如果不仔细体察、鉴别就一律批判舍弃,就像西谚说的“将宝宝与洗澡水一起倒掉”,反而因小失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