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而不仁,如礼何?人而不仁,如乐何?

  本章就三个关键字:仁、礼、乐。主旨也很清楚,说的就是“礼”和“乐”都要以“仁”作基础。所以,最终的关键就落在“仁”这个概念上。其实,这里提到的三项少了另外一项“义”,这四项齐全才是另一种意义的“孔门四科”,或者是颜渊问过孔子的“成人之行”(《说苑》〈辨物1〉和《孔子家语》〈颜回3〉)。﹝有空可以慢慢品味附录所引用的文献﹞

  虽然这里完全没提到人名和场合。可是皇侃的注早就认为这章说的还是“季氏”:“季氏僭滥王者礼乐,其既不仁,则奈此礼乐何乎?”王夫之反对这种说法:“僭者,非其所可用之礼乐,失在礼乐。此失在仁不仁,则虽其可用之礼乐,而私欲锢蔽之人,傲慢乖戾,气息已成,则与礼乐全不相应,有文无情,终不成礼乐也。”可是,不正是因为“季氏”这样的人“不仁”,才会滥用礼乐,礼乐已经无法约束他们行仁,徒然成为供人观赏的展演而已?

  这里的“而”当“若是”解,不当“能”字解。

  “仁”在《论语》中出现了一百多次,许多人希望找出这其中的共同点来给它下个定义,都很难得到大家的信服。我最近阅读一些和“全球伦理”相关的文献,发现他们的有些发现可以挪用到这里:这些世界级的宗教家和哲学家坐在一起开过好几次会议,总结了世界上各文化最低的共同接受的原则只有两项:一个是“人道原则”:把人当人看,要尊重不同性别、种族、宗教、文化的人的信仰价值等等;一个是“恕道原则”:积极来说是“己立立人,己达达人”,消极来说是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。我觉得这两项原则就很清楚表明了孔子说的“仁”。说白了也就是一种“修己安人”这样的、理想的人际关系。

  《诗经》开头的第一篇,从男女关系开始,就讲到这种“仁”-“礼”-“乐”三位一体的关系,是爱情社会学的老祖宗:

  关关雎鸠、在河之洲。

  窈窕淑女、君子好逑。

  参差荇菜、左右流之。

  窈窕淑女、寤寐求之。

  求之不得、寤寐思服。

  悠哉悠哉、辗转反侧。

  参差荇菜、左右采之。

  窈窕淑女、琴瑟友之。

  参差荇菜、左右芼之。

  窈窕淑女、钟鼓乐之。

  虽然历来的解说对于君子是否最后求到了淑女有不同的解释,但是一致的看法是不管求到与否,都要以礼乐相待,这样才是一个做人(仁)的起点。

  “不仁者”不只是“礼”和“乐”的问题,也有“约”(贫穷)和“乐”(快乐)的问题。〈颜渊2〉子曰:“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,不可以长处乐。仁者安仁,知者利仁。”

  学做人就从做仁人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