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;不知礼,无以立也;不知信,无以知人也

【原典】

孔子曰:“不知命①,无以为君子也;不知礼,无以立②也;不知信,无以知人也。”

【注释】①命:指天命。②立:立足。

【译释】孔子说:“不懂得天命,就不能做君子;不知道礼,就无法立足于世;不善于分辨别人的话语,就不能真正了解他。”

解读

不逆潮流而动“识时务者为俊杰。”

孔子说的“命”就是“天命”,就是时势时务,就是潮流,就是一种必然趋势。在“天命”面前,只能是顺之者存、逆之者亡。无论是常人,还是伟人,无论是立身还是处世,都必须首先认真细致地去“知天命”,把握“天命”。周朝分封宗室子弟,王位传袭八百多年;秦朝废除分封制,到秦二世就灭亡;汉初吕后想危害刘氏天下,最后也是靠刘氏宗室子弟的力量才获得安定。唐太宗就从历史的正反经验中得出结论:分封皇亲贤臣,是使子孙绵延长久、社稷长治久安的办法。

于是唐贞观十一年,他就定下制度,将皇室子弟荆州都督李元景,安州都督吴王李恪等21人,又加上功臣司空赵州刺史长孙无忌、尚书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龄等14人,一并封为世袭刺史。这一重大举措,立即遭到臣属们的议论,许多大臣建议李世民收回成命,并放弃分封制度。李世民则以为这是借鉴历史的经验、遵从古代的法规,没有错,所以不愿意放弃。直到礼部侍郎李百药上了一道奏折,劝谏唐太宗应注重古今区别,不可墨守成规、刻舟求剑而行世袭封爵,李世民才幡然醒悟。李百药在其奏章中,慷慨陈词,分析了商周时代实行分封制之所以成功的时代背景,总结了晋代分封失败的教训,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:不具体分析前朝前代的历史,不注重当朝当代的实际,只是笼统地说某种制度优、某种制度劣,一味地遵从古制,那就无异于刻舟求剑,作茧自缚。唐太宗李世民看过奏章,觉得李百药态度中肯,道理深邃,论据可信,便采纳了李百药的意见,取消了宗室子弟及功臣世袭刺史的诏令。一开始,李世民自以为是地采取了分封子弟为世袭地方大员的措施,殊不知这种做法根本不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。因此,当有远见的李百药上书之后,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虽贵为皇帝,违背了“天命”也照样会遭到历史规律的惩罚。李世民的开明之处,在于他能够很快改正错误并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,从而避免了让整艘社稷大船走向不可预测的航道。孔子在这里讲的天命,其含义是指人力无法违背和抗拒的自然历史运行规律。正因为人没有办法对其加以直接地转变,所以叫“命”,“天命”即客观规律和时代趋势。不洞察时局,不掌握趋势,不把握现实,就没有做“君子”的凭借和资格。反过来说,一个人应该以顺应时代趋势作为立身处世、成事谋业的基本依据。这对于我们做事做人,尤其是在面临人生抉择和大事危局的时候,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